{{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4年2月25日北市訓教字第1143001003號函辦,並檢附課程表第5、6期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人員採購教育訓練規範影本各1份。
二、旨揭研習時間:
(一)第5期:114年5月15日至6月23日(詳課程表)。
(二)第6期:114年6月18日至7月25日(詳課程表)。
三、請有意願之同仁,先徵得單位主管同意後,再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至人事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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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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