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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26日新北教特字第 1140343429號函辦理。 

二、本次申請對象為「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並符合下列資格 者: 

(一)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二)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三、旨揭慈輝班辦理學校及招生對象學區如下: 

(一)正德國中賢孝校區(以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及萬里區優先)。

 (二)雙溪高中國中部(以雙溪區、瑞芳區及貢寮區優先)。 

(三)明德高中國中部(以三峽區、鶯歌區及樹林區優先)。

 (四)平溪國中(本市非屬上列學校之其他地區)。 

四、本次申請應備文件:

 (一)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 

(二)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

(三)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僅學校社工師訪視 填列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或機構需檢附)。

 (四)相關佐證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 入戶證明等(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需檢附)。

 五、本次申請及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

 (一)申請期限:請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 憑)備妥上開文件,逕寄平溪國中(22641新北市平溪區 靜安路二段295號)鄭玗君生活管理員、吳佳家輔導組長 收。 

(二)學校社工師訪視時間:114年4月10日(星期四)至5月2 日(星期五)。

 (三)社會局及委託機構之轉介個案:請於114年3月31日(星 期一)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或傳真應備資料至平溪國 中,鄭玗君生活管理員、吳佳家輔導組長收,

聯絡方式 如下: 

1、電話:(02)24951010分機155、502。 

2、傳真:(02)24952202。

3、電子郵件:zyj90728@gmail.com。 

六、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暨個案研討會議,預訂於114年6月2日 (星期一)及114年6月3日(星期二)召開,請各送件單位 務必於會議時間派員出席報告,開會通知將另案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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