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特教組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14年3月26日北市大殊字第1146009096號函辦理。
二、進修期間:114年4月起至6月止。
三、實施對象及資格:本學分班以錄取持有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以及持有幼兒園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含教保員)為優先。
(一)現職正式教師或教保員
1、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持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
2、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特教教師(持有特教教師證書者)。 3、臺北市公、私立幼兒園現職合格專任教師、教保員(持有幼兒園教師證書者)。
(二)現職代理教師:本學分班同時受理,臺北市持有教師證書之現職代理教師參與報名,並依報名順序登記候補。
待報名截止後,課程開放人數如有缺額,則由承辦單位依候補順序逕行辦理遞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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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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