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輔導小組111學年度輔 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於推動各項人權議題教學與活動時,如需輔導團服 務與協助,請逕向本小組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五)止。
四、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以傳真至2236-6485註記學 務處謝惠蓉收。資料傳送後,請以電話確認是否送達。
五、到校輔導日,請申請輔導學校協助研討會簽到。
六、申請教學實務演示者,本小組將安排輔導員到校進行實際 教學演示。如需結合輔導員辦理公開授課,請申請學校協 助提供鄰近學校教師參與及研習時數登載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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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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